3月31日,武企联、武企协联合市工商联发出《关于申报2015武汉企业100强、武汉民营企业100强的通知》。自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武企联、武企协连续九年向社会发布了武汉企业100强排序榜及分析报告,并在2014年首次发布了武汉民营企业100强排序榜及分析报告,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经市两会与市工商联协商,双方决定联手开展2015武汉企业100强、武汉民营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并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和不收费的原则。根据双方联合行文的《关于申报2015武汉企业100强、武汉民营企业100强的通知》,凡在武汉地区注册,不包括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在汉注册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都可以申报武汉企业100强。其中,国有、集体、外资以外的私营或私营控股的股份制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人民币,都可以申报武汉民营企业100强。与世界企业500强中国及企业500强排序规则相一致,武汉企业100强、武汉民营企业100强最终入围的主要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
为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主要是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经信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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