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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02-24 00:00:00
根据《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特向联席会议报告2011年全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减负办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维权条例》)等法规以及国家减负办有关精神,在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力推进,积极开展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着力查处违法案件,大力服务企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武汉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实施治庸计划,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
去年4月初,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掀起旨在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的治庸问责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半年多来,共问责机关干部760人,先后有13名局级干部、113名处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123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同时,通过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优化再造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等,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武办发[2011)10号)的要求, 对照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标杆城市,开展学“标”、对“标”和制“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优化再造工业项目审批流程。颁布了第221号市人民政府令,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大幅精简:保留33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06项,下放和委托215项,调整为日常监管的135项。
与全市原有的748项行政审批事项相比,总共减少了409项。
339项保留事项的审批流程也得以进一步优化:涉及实施机关45个,与原来的55个相比,减少10个;每个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都控制在5个以内,其中办事流程少于3个的超过89%;承诺时限平均提速超过50%。
二是对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
经过优化再造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将工业项目开工之前的繁杂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四个阶段,分别由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牵头主办,并将13个审批事项集成起来并联审批。通过流程再造,工业项目审批环节由原来的31个减少到14个,免征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审批权限大幅向区下放。工业项目落地的纯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加上法定的土地招拍挂和工程招投标时间,最长时限为60个工作日,并减免9项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
三是推行项目督查代办制度,实行全程服务,无偿代办。
凡在武汉市范围内、符合代办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者都可以提出委托申请,委托市、区督查代办中心代办相关审批事项;中心接受投资者委托的代办项目,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中心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专人即代办(督查)员对代办的事项实行全程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止到去年底,代办中心已受理企业代办申请58个,其中已开工项目24个, 已代办完成行政审批环节41项,一些项目审批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难题在代办中解决。
二、大力开展维权减负专项整治和检查,营造企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湖北省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减负[2010)1号)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整治。
明确了以邵为民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市企业维权减负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减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维权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维权减负专项治理王作进行部署督导。
二是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
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的部署,市物价部门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清理出涉及29个部门的1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征收和减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不完全估算,停止征收和减征项目将减少企业负担约7000万元。
三、企业维权减负向服务企业纵深发展,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难题
根据新形势下企业维权减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将企业维权减负向服务企业方向扩展。坚持五项制度,开展为企业“送温暖、解难题、促发展”活动。
一是坚持完善企业便利直通车制度。
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开通了“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平台,实现了网络通、电话通、信访通。适时扩大直通车服务企业,由首批市级55户直通车企业扩大为72家,全市16个区(开发区、化工区)确定直通车服务企业1610家。同时,建立了民营直通车企业制度,确定50户民营直通车企业,强化了民营企业服务机制。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行政审批窗口都设立了企业直通车服务绿色通道,对直通车企业事务随到随办。全年市、区直通车企业反映问题1552个,已经解决或有明确意见1285个。
二是坚持完善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和对话会制度。
市、区两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对口联系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市政府领导同志与大企业、大项目对口联系制度,每位市领导联系7户大企业和1—2个大项目,据统计,市领导已走访65户大企业和20项重点项目。各区(开发区)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和项目1660个,走访调研为企业解决问题1768个。组织召开了多场市领导与企业对话会,阮成发书记、唐良智市长、邵为民副市长等市领导与企业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全市召开领导与企业对话会、座谈会、协调会231场,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1292个。
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督办和绩效考核制度。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经信委对市领导与企业对话会上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督办,解决企业反映困难和问题50个,企业满意率达到93.5%。市企业服务办公室及时印发《武汉市服务企业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完成对全市各区及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由市绩效办按比例汇总计入各部门(区)绩效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成绩。各区将服务企业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区里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
四是服务企业的形式多种多样。
市工商局实施“0001工程”,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注册资本“零首付”、市场准入“零门槛”、工业企业注册登记“壹天办结”。市规划局深入开展国土规划服务“进基层、进园区、进企业”的“三进”主题活动,坚持现场服务和联席会议制度,为大项目和大企业进行现场服务。市地税局全方位开展“五送四上门”服务,大力推行“先办后审”新模式以及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此外,全市围绕企业用电保障、项目环评、工程建设等方面问题,开展了“电力服务园区行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园区行”、“工程建设服务园区行”、“法律服务进企业”等系列活动,主动上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形成维权减负工作合力
市维权减负办坚持维权减负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等,与维权减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相互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市维权减负工作大合唱,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
市监察局从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中选取“十个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在全市2724个站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加强窗口单位、基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企业投诉。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投诉中心共接待受理有效投诉4995件。对每件投诉,当日拟办,当日报批,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提高了办理投诉件的效率和质量,受到了投诉人好评。
二是加强企业治安环境建设。
市公安局上门走访企业71 34家次,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551个,破获涉企刑事案件2004起,查处涉企治安案件9754起。强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整顿建筑工地治安秩序,建设工地警务室532个,派驻工地保卫民警440名,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四黑四害”窝点227个,打掉团伙35个。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积极稳妥地化解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土地转让、改制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各类经济纠纷和涉企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是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
市经信委联合市司法局连续开展了三届“法律服务进企业”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知名律师为100多名中小企业负责人对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关系纠纷等6类问题咨询释疑,并组成企业疑难案件工作指导专班,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四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单位推进东风本田24万辆新能力扩产、80万吨乙烯项目及配套工程等35项在建项目,总投资2456亿元,预计当年完成投资326亿元;推进神龙汽车三厂、格力电器工业园项目等38个重大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073亿元。市科技局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全市获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第一批立项项目107项,争取国家支持资金达6280万元。市文化局积极培育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扶持新兴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五是认真处理企业投诉,抓好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的投诉和查处工作。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78件投诉进行了直接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市维权办重点查处了某新城区城管局强拆金兰发动机改扩建厂房一案,两次派员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经过,结合当前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实际,依据法律法规起草印发工业经济内参《愿武汉政务环境的天更蓝一些》,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维权办经多次与城管部门交流意见,依法依规,据理力争,在优化办、监察等部门的介入并敦促下使这一强拆事件初步得到妥善解决,企业比较满意,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武汉市企业维权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认可和肯定。但客观地讲,企业和投资者对武汉市投资和生产发展环境还不是很满意,还存在很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法治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等多方面原因,企业维权减负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复杂,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维权减负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庸懒散在行政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顽症很难治理;企业行政投诉逐年减少,但相当数量企业对基层行政站所评价较差。
二是“老三乱”逐步失去市场,但是企业负担呈现“自愿”化和表象合法化的问题;新“三乱”不得民心,部分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五花八门有偿服务收费凶猛。
三是向企业摊派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机关没有彻底脱钩,收费与行政权力捆绑在一起,一些部门利用权力违规收费和摊派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突出表现为执法时程序违法、执法不公和滥用行政公权力、滥用行政强制措施,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损害了投资发展环境。
此外,在企业维权方面,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如何调动成员单位力量,多方面加大协调力度,协调侵权案件难度还较大,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六、
2012
年企业维权减负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大事年,党的十八大将在今年秋季召开。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工业倍增”计划提速之年。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龙头武汉”、“支点武汉”,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中心城市”的要求,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和《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两部法规》),以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投资发展环境问题为企业维权减负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治庸问责”,牢固树立“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推进依法行政,打造亲商、利商、留商、暖商、敬商、懂商、悦商的投资发展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
一
)
深入开展“治庸问责”,落实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
按照常态化、法治化的要求,深入开展“治庸问责”,以下台庸问责”为抓手,改善和优化企业投资发展软环境。巩固“治庸问责”成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格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利。加大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认真梳理中央和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小微企业等规定实施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逐项制定实施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为企业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对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或提出解决的措施建议。坚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减负维权的政策文件和政务信息,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惠企业政策,公布涉企收费减免目录,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二
)
加大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的力度。
加大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对国家明文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项目一律不得继续收费。对已经明确免收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坚决降下来,不得变换名目向企业收取,也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变相继续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要求对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涉企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严禁利用政府部门职权或者打着政府部门旗号,向企业强行提供服务和强制收费。重点治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性和强制准入规定的中介收费和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清理,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建筑、交通、规划、环保等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
三
)
创新服务企业方式,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进一步深化落实现有各项服务企业制度,围绕企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结合政府部门职能,联系实际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组织和深入开展“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行业行”、“国土规划服务园区行”、“电力保障服务园区行”、“环保服务园区行”和“法律服务进企业行”等一系列服务企业的特色主题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服务企业的新方式,把服务企业作为促进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着力于为企业服务和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思路、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创企业减负专项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
四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学习贯彻今年实施的《行政强制法》,牢固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企业权益的损害,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治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对因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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