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方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近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精神,配合我市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武企联/武企协、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3号)。
据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近期开展的全省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显示,我市多数企业自觉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和谐企业建设。同时,也有部分企业还存在认识不充分、制度不健全、安排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